全國環保治理熱線 :13925273801
環境檢測得出 ,目前空氣質量排名擴至169個城市 實現重點區域和城市全覆蓋
生態環境部22日通報了2018年上半年空氣質量狀況 :1—6月 ,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.2% ,同比上升1.2個百分點 ;PM2.5濃度為44微克/立方米 ,同比下降8.3% 。
1—6月 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“2+26”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4.9% ,同比上升0.6個百分點 ;PM2.5濃度為66微克/立方米 ,同比下降14.3% 。
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 ,生態環境部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基礎上 ,將排名城市範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,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、長三角地區 、汾渭平原 、成渝地區 、長江中遊 、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。從本月起 ,每月發布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20個城市和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後20個城市名單 ,每半年發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和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名單 。
今年上半年 ,169個城市中 ,臨汾 、石家莊 、邢台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 ;海口 、黃山 、拉薩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 。與去年同期相比 ,169個城市中 ,衡水 、保定 、銀川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 ;常州 、西寧 、嘉興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差 。
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,2013年1月起 ,原環保部對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京津冀 、長三角 、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及直轄市 、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開展空氣質量排名 ,對推動全國空氣質量改善和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。但隨著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,繼續按74個城市進行排名存在全麵性 、完整性不足 ,一些汙染較重的區域和城市未納入排名等問題 ,不適應當前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要求 。
該負責人表示 ,今年6月 ,國務院發布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 ,明確提出要擴大國家城市空氣質量排名範圍 。生態環境部綜合考慮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等因素 ,進一步擴大城市排名範圍 ,充分發揮排名對地方政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倒逼作用 ,傳導治汙壓力 ,促進協同治理 ,為推動全國空氣質量改善和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發揮積極效應 。
據介紹 ,擴大排名範圍能突出大氣汙染的重點區域和城市 ,服務區域協同治理 ,實現重點區域和城市全覆蓋 。
來源 :人民日報 原標題 :《傳導責任壓力 促進協同治理 空氣質量排名擴至169個城市》 記者 :寇江澤